现在真的很好奇一个问题。(真的迷茫,不是反讽。这样的事越来越多了)
法律不构成判定的地方,道德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吗??何不就按照法律标准规定道德标准,也免去这之间的落差。
假设一个明星XX外出路过小摊时顺手偷了几个橘子,这正好被认出他的粉丝A看到了,很不巧A家里就是做橘子生意的,所以非常生气,就向大家指责XX偷橘子,偷窃罪,是个小偷令她不齿!于是引起了一波关于该明星的不良行为指责转发热议,随后也自然遭到XX粉丝反对控诉:XX不是小偷,没有犯罪!你诽谤!侵犯名誉!XX公司可以告你!
那么问题来了。粉丝说的对吗?完全对啊,XX没有犯罪!反倒是A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那么……偷几个橘子,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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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还是有人理我的,也回复了很多,所以针对以上例子里提到的“诽谤”是否成立做一个说明。

会这样说也是因为之前看到过真实发生的事件,比方说被称为 教科书式维权的高晓松起诉营销号,胜诉。再比如前不久,2017年12月发生的耽美作者楚寒衣青青指责橙光游戏作者抄袭反被起诉侵害名誉,胜诉。事件过程说明指路)ps.经个人验证认同橙光游戏作者其实未构成抄袭,不过例子保留,上述举例并不指这件事。

所以说这样的事是真的会发生,可能成立的。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造谣诽谤,是侵犯名誉权的一种方式。

    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侵犯名誉是民事案件,诽谤罪是刑事案件。
造谣诽谤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造谣诽谤的行为存在,不过情节不严重,则只构成侵犯名誉权

      
作者:Weizhong Ma   来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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